来源:远东资信及中国贸易金融网整理
编辑:晴禾
近日,银保监会回复的网友留言称,将针对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在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和清理规范,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额贷款从业机构。这是时隔5年,监管再次“全面叫停新设网络小贷机构”。虽然2020年《网络小额贷款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对小贷公司从事网络小贷业务进行了规范,但近年来,小贷机构获取牌照的准入门槛越来越高,各地金融监管部门也在加大对小贷行业的监管力度。
互联网的日益普及,是网络小额贷款业务兴起的一块“冲浪板。因此,近年来,监管部门除了加大对网络小贷主体的管控力度,还严格规范了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的发展标准。十二年的发展历程,已经让网络小额贷款的市场趋于饱和,行业已经迈入前所未有的洗牌阶段。
在现金贷整顿、网贷乱象出清、互联网贷款治理等风波下,网络小贷被摁下了暂停键。辉煌褪去,小额贷款行业的未来之路应在何方?
国内小额贷款——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我国小额贷款的出现,主要来源于对我国国情的判断,当时我国存在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实情,小额贷款的推出,为我国农村和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贡献了极为重要的力量。
2005年10月,为了解决农户贷款难并规范民间融资,央行和银监会开始探究“只贷不存”的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模式,开展小额信贷试点组织工作,并确定山西、陕西、四川、贵州和内蒙古五省(区)为首批试点地区。
2008年5月,为进一步有效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扩大了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范围,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相关政策,从制度设计上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设立、资金来源、资金运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指导意见》发布后,各省陆续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工作逐步开展,
不久之后,小额贷款行业在我国迅猛发展,不仅在解决我国部分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和支持我国“三农”发展的问题上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有效地丰富了国内的金融体系,以一种新的融资方式为"三农"和中小企业解决了融资困境。据行业统计的公开数据显示,2010年以来,全国范围内小额贷款机构数量以及从业人员人数都呈高速增长态势,在2015年达到高峰。
在小额贷款行业迅猛发展的同时,其部分风险也随之显露出来:部分监管缺位、利息畸高、暴力催收等问题层出不穷,已经为贷款主体带来了数不清的困扰。于是在2015年8月,相关部门开始了对小额贷款行业的第一次整治,陆续出台一系列通知规范,至2016年以来,小额贷款行业出现明显收缩,据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6月末,我国小额贷款机构共有7,333家,行业实收资本为8,034.65亿元,贷款余额达8,841.25亿元。
小额贷款行业的第二次整治是在2017年11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治办下发特急文件《关于立即暂停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的通知》,要求各级小贷公司监管部门即日起一律不得新批设网络(互联网)小额贷款公司,禁止小贷公司跨区域经营;2018年以来,各省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取消省内部分小贷公司试点资格。
2020年9月16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小额贷款公司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次的《通知》相比2008年的《意见》,在业务范围、融资渠道、资本占比等方面有所放宽,并首次提出贷款禁止用途、贷审分离、规范催收和跨区经营等,以期小贷公司贷款资金能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而不是进入股票投资、房地产领域。《通知》发布后,小额贷款行业进入了“薄利多销”时代,控制畸高利率、杠杆分层管理、行业规范发展成为了大势所趋。
经过多年的发展,小额贷款逐渐成为我国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在改善农村金融、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就业等方面都发挥出积极作用。此外,由于小贷公司放贷资金主要来自股东出资,不能吸收公众存款且对外融资规模较少,行业风险对外溢出较小,极少发生重大风险事件。但就目前而言,小额贷款公司仍存在诸多问题制约行业发展。
我国小额贷款的行业发展现状:仍有精耕细作的空间
在全球经济的飞速发展下,小额贷款由最初的非盈利性贷款,逐渐发展为商业性贷款,成为普惠金融的主要方式。小额贷款自从1994年引入我国以来,由于切合了市场经济的需求,发展迅速,在2015年小额贷款公司数量达到8910家的巅峰,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小额贷款行业机构数量下降至6841家。
近些年,随着经济下行,坏账率增高,监管不断趋紧,小额贷款的热度也逐渐下降,行业进入洗牌阶段,据统计,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我国小额贷款行业从业人员为69039人,同比2020年末下降4.34%。由此可见,小额贷款行业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就目前来看,小额贷款行业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各地小贷公司的行业竞争并不充分和激烈,还需要相关部门更加细致的调节和政治;许多小额贷款公司不适合做中小企业,偏实体经济的传统行业又不太被互联网金融平台所辐射,导致小贷行业的市场需求得不到满足。
因此,在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的国情下,回归助农、帮助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才是小贷行业坚持不懈走下去的道路。
机遇与危机并存,小贷机构应如何迎难而上?
小额贷款的出现,曾 “贷”给数万家农村家庭创业机会而成功脱离贫困,但随着经济多元化发展,企业融资需求大幅增加,导致小额贷款公司借贷数额不断上升,借款用途趋向多元,并由此暴露出监管相对较弱、融资渠道受限、客户质量低下、政策支持小、难以纳入征信等一系列问题。对此,我国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众多挑战,但也把握着行业转型机遇。因此,在日趋严峻的经营环境下,尽快寻求新的发展才是众多小贷机构的生存之道。
一、坚持放贷为主,拓宽融资渠道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主要经营放贷业务,专注服务于自己的客户,坚持做好经营管理,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探索发行债券、发行以本公司发放的贷款为基础资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但是在融资过程中也需要适度对外融资,把控杠杆水平,避免过高负债追求盲目发展。
二、坚持小额分散,加强风险控制
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根据借款人收入水平、总体负债、资产状况、实际需求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金额和期限,使借款人还款额不超过其还款能力。此外,小额贷款公司加强贷前、贷中、贷后的风险监控,实现贷款业务全流程的风险管理控制。在贷前、贷中、贷后都要加强对借贷主体和贷款账号的严格把控,及时识别风险信号并发起预警,对不良及坏账的资产及时处置。
三、转型新的业务,寻求新的发展
小额贷款公司可结合自身业务现状与资源,开发符合自身战略定位发展的新业务、新产品,寻求新的发展。例如,在2019年,停了2年发放的消费金融牌照被重新发放,多家互联网公司积极获得消金牌照;2020年7月,《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监管层面明确了助贷业务的合法地位,申请消费金融牌照或转型成为助贷机构或将成为部分小贷公司主要转型方向。
四、实施错位竞争,走特色之路
与传统金融机构相比,由于不能吸收存款,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股东投入资金,融资渠道相对单一且融资成本较高。因此,小贷机构应当在客户选择上应实施错位竞争,定准自己的目标客户,进而结合目标客群的情况,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产品,走特色化的发展道路。
网络小贷监管政策向前推进,是小贷行业逐步向好发展的关键一步,推动网络小额贷款行业规范经营,利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对于小额贷款公司来说,要想获得良性循环的发展,只有真正触达田间地头,挖掘细分市场,助力产业链带动实体经济的小贷公司才会成为行业主流。
任重而道远,小额贷款绝不会止步于此。